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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学院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意见
2016-08-23 15:43   审核人:   (点击: )

 

  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意见

 

为加快学校法治化建设进程,形成全校师生学法、懂法、敬法、守法的良好环境,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的协调、健康、快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教政法〔20129号)、《关于印发〈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教政法〔20161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及《新乡学院章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依法治校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依法治校,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需要;是按照教育法律法规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并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的需要;是依法理顺政府、执法部门与学校的关系,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的需要;是完善学校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依法保障学校、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形成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依法接受监督格局的需要。

推进依法治校有利于推动我校进一步转变作风,严格依法办事;有利于全面推进我校转型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利于保障各方面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运用法律手段调整、规范和解决我校改革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更好地化解矛盾,维持稳定;有利于营造我校和谐、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依法治校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依法治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紧紧围绕学校办学目标,加快依法治校进程,充分发挥教育法律法规及我校章程在学校改革与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依法治校工作的目标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增强全校各单位法治意识;以我校章程为基础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立完善的权益救济渠道,使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障;推进校风建设,为学校转型发展创造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

三、依法治校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法律意识

健全学校普法教育工作的组织机构,落实管理职责,确保普法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完善教职工的法制教育制度,把法制教育纳入干部、教师培训计划及考核内容,定期组织开展法制讲座,保证各级领导干部、教师和学生有一定的时间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加强学生的基础法律教学工作,继续开好《法律基础》等相关必修课,增设—定数量的法律选修课,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新闻橱窗、宣传栏(板)、校报、广播、互联网等载体,提升网络法制教育的交互功能和学习功能,拓宽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氛围,努力使广大师生员工由提高法制观念向增强法律素质转变,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加强制度建设,依法加强管理

学校章程是经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学校开展各项办学活动的根本依据,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章程基础上持续建立健全学校教育教学制度,保障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依法健全校内管理体制,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明确学校党委、院长、学术委员会等各种机构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做到相互配合,权责统一,依法办事;保证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各项管理制度、对外签订的民事合同等符合法律的规定;完善学校内部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规定,健全监督机制,依法管理好学校法人财产;积极推进问责制,依法处理各种失职、渎职和责任事故。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要及时修改或废止。

(三)加强民主监督,推进校务公开

要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坚持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福利待遇以及涉及教职工权益的其他事项,及时向教职工公布;学校的招生规定、收费项目与标准等事项,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

(四)加强勤政建设,促进依法治校

要把加强行政纪律、增强责任意识,规范从政行为,作为促进依法治校,确保学校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督,明确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勤政建设的职责,健全领导责任制;完善考核机制,把勤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任务、责任要求,落实到主管领导、责任部门和有关人员;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勤政规定的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必须进行责任追究,做到从严治校、依法治校。

(五)严格教师管理,维护教师权益

学校依法聘任具有相应资格的教师,依法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尊重教师权利,落实和保障教师待遇;建立校内教师申诉渠道,依法公正、公平解决教师与学校的争议,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加强对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道德水准和法律素质;加强教师管理,对于品质恶劣、严重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教师,学校将按照《教师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及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坚决杜绝教师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六)完善学生保护机制,依法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自觉尊重并维护学生的人身权益;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校园安全的法律及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加强对学校各种设施的安全检查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实现安全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预防并减少学生伤害事故,健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增强预防和妥善处理事故的能力,健全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机制和报告制度,不得瞒报或者漏报;健全学籍管理制度,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严格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对学生的处分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据合法,符合规定程序;完善校内学生申诉制度,保障学生申诉的法定权利。依法对学生做出开除学籍处分决定的应当经过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邀请相关学生代表参会,保障学生的知情权、申辩权,同时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四、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具体措施

(一)成立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检查依法治校的宣传和落实工作。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副校级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办公室;各单位实施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确保依法治校工作在各层面、各环节落实,保证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二)开展法制宣传,提高法律素质

全校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校领导班子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期学习应安排不同的法律内容;各单位领导班子也要坚持带头学法、用法;教职工坚持自学与集体学法相结合,集体学法每学期至少—次;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宣传部、学生处、团委和各教学院系要设立固定的宣传橱窗,每学期至少组织2-4次法制报告会;社科部按照规定开设《法律基础》公修课;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要带头做好法律研讨、模拟法庭和宣传法律、维护法律工作。全校每年开展法制宣传月(周、日)活动,各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依法治校的目的、意义,使广大师生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依法治校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参与依法治校。

(三)加强协助配合,实现整体推进

各单位要在学校统一领导下,履行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依法治校工作;要认真执行本意见,保证此项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会要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保证教职工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知情权和民主参与权;教务处、人事处要严格执行教师资格制度、职务聘任制度、考核奖惩制度,加强教师管理,不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要依法严格临时工的使用和管理;监察、审计、基建、后勤等单位要严格执行基建、修缮工程、大宗物品的招标和采购工作;保卫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等单位要定期对学校的各种活动器材、实验仪器、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修,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保卫处、学生处等单位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保证学生中不传看暴力、色情等不健康书刊,不传唱不健康歌曲,无流氓滋事、结伙打架等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其他单位也要按本方案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认真抓好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对各项制度进行清理和修订及查漏补缺,确保依法治校。

(四)建立和实行依法治校工作责任制

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依法治校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有落实的计划、制度及措施,抓紧抓实。学校把依法治校工作作为年度考核、衡量各级负责人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学校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工作实施全过程进行跟踪、指导、检查。

五、其他

(一)本意见由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意见》(院党字〔2009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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